根据盐城市总工会统一安排,亭湖区总工会结合基层工会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7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热爱工会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处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备相应条件的加分项目:
1.中共(预备)党员加2分;
2.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加2分;
3.有3年以上(含3年)工会工作经历(县级以上总工会盖章确认),每满一年加0.5分;
4.县级以上总工会表彰的五一劳动奖章和优秀工会工作者有一项加2分,不累计加分。
上述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本次共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7名,其中:亭湖区新业态劳动者工会联合会、亭湖区外卖送餐行业工会联合会、新洋经济区总工会、南洋镇总工会、新兴镇总工会、先锋街道总工会、宝瓶湖街道总工会各1名。
岗位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2日至2006年9月6日出生。从事基层党务、工会、社区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2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沟通能力。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的性质为劳务派遣,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须服从亭湖区总工会的工作岗位分配和管理。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参照盐城市亭湖区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于2024年 9 月 2 日-2024年 9 月 6 日(节假日不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由本人将报名材料、加分材料带至盐城市亭湖区总工会进行报名,地址:亭湖区人民政府8楼828室(希望大道59号)。招聘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电话告知审核结果、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不接受提前报名、电话报名、邮件报名、委托报名和逾期报名。
2.报名联系电话:杨女士 0515-66690828。
3.笔试报名收费:本次招聘笔试报名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4.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报名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在线”网的学位查询结果截图;
(5)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人员,亭湖区总工会通知其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9:00-12:00。
3.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盐城市总工会集中统一组织)
1.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综合文字能力。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为9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盐城市总工会集中统一组织)
1.合格分数线以上笔试成绩×40%+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3:1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先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者)。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参试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得分×40%+加分项+面试得分×60%,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聘用
(一)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40%+加分后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得分仍相同,加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亭湖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补公示。
(四)聘用。
公示结束后,盐城市总工会统一下达合格人员名单,由亭湖区总工会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招聘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为: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十派驻组 0515-80501611;
亭湖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组 0515-66692602;
咨询电话为:
盐城市总工会 0515-88329799;
亭湖区总工会 0515-66690828;
盐城市亭湖区总工会
2024年9月2日